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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尚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的通知
時間:2021-04-05 字號:[ ]

各鄉鎮政府,各相關單位:

《尚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經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尚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4月2日            


尚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2020年修訂)


為進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機制,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細化減排清單,加強區域應急聯動,實現依法治污、精準治污、科學治污,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環辦大氣函〔2018〕875號)、《關于印送〈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的函》(環辦大氣函〔2019〕648號)、《關于印發〈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的函》(環辦大氣函〔2020〕340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尚志市行政區域內重污染天氣(臭氧為首要污染物引發的重污染天氣除外)的應急工作。

二、預警分級

重污染天氣預警以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為指標,按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以AQI>200持續天數作為各級別預警啟動的基本條件。依據空氣質量預測結果,綜合考慮空氣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將空氣重污染預警分為3個級別,由輕到重依次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一)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短時出現重度污染、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二)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三)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三、預警

(一)監測與會商

1.監測。生態環境部門與氣象部門分別負責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和氣象狀況觀測,同時做好數據收集處理、研判等工作,為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

2.會商。生態環境部門與氣象部門運用環境監測和氣象觀測資料,做好大氣污染過程的趨勢分析和研判。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加密會商頻次,必要時請專家參與會商。尚未發布預警信息,重污染天氣已經出現時,要實時會商。

(二)預警接收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接收哈爾濱市發布的應急預警信息,并報請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總指揮或總指揮批準后,按照要求及時公布預警信息。

預警信息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報紙及手機短信等渠道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內容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提供。

(三)預警通知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收哈爾濱市應急指揮部預警通知并經副總指揮或總指揮批準后,立即將預警信息通知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在接到預警信息后2小時內通知企事業單位按照預警要求啟動應急響應,特別要全面覆蓋列入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

(四)預警解除

接到哈爾濱市應急指揮部預警解除通知后,指揮部辦公室應按照通知要求的時間發布預警解除信息。

四、應急響應

黃色、橙色、紅色預警后,分別對應啟動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主要采取健康防護引導措施、建議性和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二氧化硫(S02)、氮氧化物(NOx)、顆粒物(PM)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在預警期間,減排比例應分別達到全社會占比的10%、20%和30%以上,可根據污染物排放構成調整S02和NOx減排比例,二者比例之和不低于上述總體要求。實現超低排放的發電機組、鍋爐可不執行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減排措施。

(一)Ⅲ級應急措施

1.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運動。

(2)中小學、幼兒園停止體育課、課間操、運動會等戶外活動。

(3)減少或暫停露天比賽等戶外大型活動。

(4)生態環境、衛生健康、教育等部門加強對重污染天氣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

2.建議性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4)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3.強制性減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前提下。

(1)依據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嚴格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

(2)城市建成區內禁止重型、中型貨車通行,禁止使用未登記編碼和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

(3)停止礦山、砂石料廠等露天作業。除重大民生、應急搶險等工程外,停止土石方開挖、建筑拆除、噴涂粉刷、切割等作業。

(4)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塵措施或覆蓋,增加2次工地上裸露地面的灑水壓塵作業(冰凍期除外)。

(5)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重點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掃保潔作業和灑水(冰凍期除外),但應避開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6)增加日間公交運力,夜間收車時間延長半小時。

(二)Ⅱ級應急措施

1.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運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

(2)中小學、幼兒園停止戶外課程和活動。

(3)減少或暫停露天比賽等戶外大型活動。

(4)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防護宣傳和就醫指導。

2.建議性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4)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5)機關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空氣污染情況實行錯峰上下班。

3.強制性減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前提下。

(1)依據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嚴格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

(2)建成區內禁止重型、中型貨車和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

(3)停止礦山、砂石料廠等露天作業。除重大民生、應急搶險等工程外,停止土石方開挖、建筑拆除、噴涂粉刷、切割等作業。

(4)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塵措施或覆蓋,增加2次工地上裸露地面的灑水壓塵作業(冰凍期除外)。

(5)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重點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掃保潔作業和灑水(冰凍期除外),但應避開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6)增加日間公交運力,夜間收車時間延長1小時。

(7)在條件允許時,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三)Ⅰ級應急措施

1.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運動。

(2)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室外執勤、作業等人員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3)中小學、幼兒園采取彈性教學或停課等防護措施。

(4)醫療衛生機構組織專家開展健康防護咨詢,講解防護知識,加強應急值守和對相關疾病患者的診療保障。

2.建議性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4)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5)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在確保達標排放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大氣污染治理設施的使用效率。

(6)機關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污染天氣實際情況,采取錯峰上下班、調休和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方式。

3.強制性減排措施

(1)依據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嚴格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

(2)建成區內禁止重型、中型貨車和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

(3)停止礦山、砂石料廠等露天作業。除重大民生、應急搶險等工程外,停止土石方開挖、建筑拆除、噴涂粉刷、切割等作業。

(4)施工工地、不明空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塵措施或覆蓋,增加2次工地上裸露地面的灑水壓塵作業(冰凍期除外)。

(5)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重點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掃保潔作業和灑水(冰凍期除外),但應避開早、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6)增加日間公交運力,夜間收車時間延長1小時。

(7)在條件允許時,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五、信息報告和總結評估

(一)信息報告。應急響應期間,各成員單位應于每日15時前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空氣質量變化、預測預報情況和應急措施落實情況,遇重大緊急事項隨時報告。預警解除信息發布后,各有關單位終止應急措施,并于次日11時前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應急措施落實情況的總結。

(二)總結評估。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每次重污染天氣應對過程中各部門響應情況,企業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評估。指揮部辦公室每年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評估,重點評估應急預案實施情況、應急措施環境效益,以及預案內容的完整性、預警規定的詳實性、響應措施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六、保障措施

(一)人力資源保障。生態環境局負責協調哈市環境應急監測和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人員保障,氣象局負責氣象預測預報人員保障,衛健局負責醫護應急人員保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應急專家保障。

(二)監測與預警能力保障。生態環境局負責協調健全全市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建立環境空氣質量信息發布平臺,協調氣象局不斷完善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平臺。

(三)通信與信息保障。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之間要建立信息共享網絡,保證數據快速、及時傳遞。

(四)經費保障。財政局應保障重污染天氣應急基礎數據系統建設及運行、應急技術支持和演習、應急督導檢查等所需資金,按規定列入預算。

(五)技術保障。建立并不斷完善在線監測、固定監測、移動監測、遠程監控等科技化手段,健全重污染天氣會商制度,為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及善后工作提供技術支持,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六)制度保障。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要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工作體系,加強對應急預案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建立健全工業大氣污染源減排、機動車管控、道路和施工工地揚塵管理、社會動員以及監督檢查等工作機制;完善應急值守制度,一級(紅色)預警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全天(含節假日)值守。二級(橙色)、一級(紅色)預警期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可組織有關成員單位人員聯合辦公,開展應急指揮、調度、協調、督查等工作。

(七)宣傳保障。市委宣傳部組織新聞媒體,加強宣傳引導,普及公眾健康防護等相關知識,倡導市民低碳生活、綠色出行,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拒絕露天燒烤,積極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營造全社會共同應對重污染天氣的良好氛圍。

七、預案管理

(一)預案宣傳。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廣播、報刊等,加強預案以及重污染天氣應急法律法規宣傳,及時、準確發布重污染天氣有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二)預案培訓。應急指揮部各有關成員單位應建立健全預案培訓制度,根據職責分工,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與時間,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確保培訓規范有序進行。

(三)預案演練。市政府應定期組織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目的、方式、參與人員、內容、規則及場景等,重點檢驗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發布、應急響應措施落實、監督檢查執行等,演練后應及時進行總結評估,提出改進建議,完善應急預案。

(四)預案備案。各鄉、鎮政府要修訂本級《重污染天氣應急分預案》,市政府各相關部門要修訂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并向社會公布,同時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我市產業結構調整情況,每年定期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開展應急減排清單修訂,重點工業企業要完善“一廠一策”應急響應操作方案,并向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五)預案實施與修訂。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


附件:1.尚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尚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成及職責

3.尚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附件1


尚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市政府成立尚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由市長任總指揮,各相關副市長任副總指揮。指揮部成員由市政府辦公室、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含公安交警大隊)、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市氣象局、市融媒體中心以及各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組成。

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對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實行統一領導和指揮。

總指揮職責:負責在市重污染天氣指揮部或重點區域現場指揮Ⅰ級應急響應。

副總指揮職責: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總指揮負責在市重污染天氣指揮部或重點區域現場指揮Ⅱ級應急響應,或經總指揮授權指揮Ⅰ級應急響應;其他副總指揮負責組織分管成員單位根據預警等級落實有關應急響應措施。


附件2


尚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成及職責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兼任,成員由市政府辦公室、市應急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及有關單位抽調專人組成。

1.負責組織編制、修訂、實施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2.負責預警通知和信息匯總上報工作。通知各成員單位啟動預案,匯總、整理各成員單位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3.提供預警發布通告和配合宣傳。預警批準后及時為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新聞媒體提供預警通告,配合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4.負責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重點區域現場指揮Ⅲ級應急響應。


附件3


尚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市政府辦公室:接到預警通知后向市政府領導報告;參加督查組應急督導檢查工作。

2.市教育局:編制本部門應急分預案,并對分預案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根據不同預警等級,組織中小學及幼兒園實施減少或停止戶外活動,采取彈性教學或停課等防護措施。

3.市工信局:編制本部門應急分預案,并對分預案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建立并定期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減排措施工業源項目清單》。

4.市公安局:負責落實禁放煙花爆竹的措施;配合勸阻、制止、查處露天焚燒行為。

5.市公安交警大隊:編制本部門應急分預案,并對分預案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定期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減排措施移動源項目清單》;實行區域限行,查處機動車行駛過程中排放黑煙等明顯可視大氣污染物的行為。

6.市財政局: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經費保障。

7.市生態環境局:承擔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編制本部門應急分預案,并對分預案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強化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加強秸稈禁燒監管。

8.市住建局:編制本部門應急分預案,并對分預案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定期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減排措施供熱源、揚塵源項目清單》;制定供熱源、揚塵源清單企業“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對施工工地實施監督管理,停止土石方開挖、建筑拆除、噴涂粉刷、切割等作業,組織落實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運輸等重型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措施,嚴格管控非道路移動機械。

9.市交通局:編制本部門應急分預案,并對分預案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根據不同預警等級,增加公共交通運力。

10.市衛健局:編制本部門應急分預案;負責重污染天氣導致的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與救治工作,組織開展大氣污染導致的疾病預防知識宣傳,科學指導公眾提高防護能力。

11.市應急局:及時向哈市政府應急主管部門報告預警信息;參加應急督導檢查工作。

12.市市場監管局:編制本部門應急分預案;負責對燃煤、成品油及車用尿素的生產、銷售環節產品質量實施監督管理;查禁生產、流通領域不符合國家規定質量標準的燃煤、成品油及車用尿素的違法行為。

13.市城管局:編制本部門應急分預案,并對分預案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根據不同預警等級,提高道路清掃頻次、治理遺撒、禁止渣土運輸、禁止露天焚燒市政道路上的樹葉垃圾、禁止露天燒烤、禁止市場攤區、商亭使用燃煤小爐子等;落實綠化帶裸露處、建筑工地出入口硬鋪裝等揚塵防治措施。

14.市農業農村局:根據不同預警等級,加強農業生產造成的大氣污染防治,配合市生態環境部門共同加強秸稈禁燒監管。

15.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制定并監督落實重污染天氣預警時所有露天礦山的關停措施,督促所有非煤礦山停止一切產生揚塵的生產活動。

16.市氣象局:負責向公眾發布氣象預報,并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補充或修正;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相關成員單位提供氣象監測預報信息。預警期間,條件允許時,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17.市融媒體中心:負責組織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新聞媒體做好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發布、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

18.鄉(鎮)政府:編制本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并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對本地預案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配合相關部門督導轄區內企業編制應急響應實施方案并備案;負責轄區內預警信息通知,落實響應措施。


政策解讀:關于《尚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的政策解讀


(來源:尚志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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