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政府,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將《2022年尚志市擴種大豆補貼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尚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11日
2022年尚志市擴種大豆補貼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調動廣大農戶擴種大豆的積極性,根據《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2年哈爾濱市擴種大豆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哈政辦規〔2022〕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強化政策引導,發揮新型經營主體的示范作用,充分挖掘新增耕地、新增糧食播種面積、合理輪作增加大豆面積以及適度調減玉米增大豆等方面的擴種潛力,推廣高產高質高效栽培技術模式,推進大豆規?;N植,增強優質大豆供給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全面完成哈爾濱市下達的67萬畝大豆種植任務,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做出新貢獻。
二、主要內容
(一)補貼對象
我市轄區范圍內大豆合法實際種植面積的實際生產者,包括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企事業單位等。補貼資金直接發放給實際生產者。
(二)補貼范圍
對我市轄區范圍內的大豆合法實際種植面積據實補貼,包括與鄉鎮、村、企、場簽訂承包合同中約定的耕地面積和軍隊農場、國有企事業單位耕地面積。對在國家、省和哈爾濱市明確退耕的土地和未經批準開墾的土地等非合法耕地上種植的、未經申報公示審核的大豆種植面積不予補貼。
(三)補貼標準
在省明確給予生產者和輪作補貼基礎上,哈爾濱市給予大豆種植良種補貼30元/畝;享受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的農戶實際承擔的保費金額(以2022年新保費標準比例執行),由哈爾濱市財政給予補貼。
(四)補貼程序
1.合法實際種植面積和保險面積申報核實。各鄉鎮政府要通過自下而上的形式,開展合法實際種植面積的申報、核實、匯總、上報等工作。各行政村負責組織轄區內大豆實際生產者核實種植面積,并由所在鄉鎮政府審核認定。鄉鎮政府審核后,應當在村屯和鄉鎮政府同時張榜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無異議后,將補貼信息報市農業農村局。各鄉鎮政府要對參加保險的大豆種植面積進行審核,補貼面積以保險部門出具的保險單據為準,上報保險信息要附保險部門出具的保險單據復印件。
5月20日前,各鄉鎮政府將審核后的大豆合法實際種植面積和保險面積,報市農業農村局。
2.補貼資金發放。各鄉鎮政府要及時將補貼面積、補貼標準和補貼資金等到戶明細數據在村屯和鄉鎮政府同時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經公示無異議后,于8月10日前通過糧食補貼“一折(卡)通”,將補貼資金足額兌付給補貼對象。
三、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地擴種大豆補貼工作負總責。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方案,統籌協調解決補貼政策實施中的實際問題,確保補貼發放工作有序推進。
(二)明確職責分工。各鄉鎮政府要按照本方案明確的職責分工,細化有關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做好本地擴種大豆合法面積的申報、核實、核查和補貼資金發放、兌付工作。
(三)加強政策宣傳。各鄉鎮政府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方式,解讀擴種大豆補貼政策,使基層干部、群眾、廣大農戶及時清楚了解擴種大豆補貼政策內容,掌握補貼政策要點,提高補貼對象滿意度。
(四)嚴格監督管理。補貼資金專戶實行封閉管理、分賬核算。各鄉鎮政府要通過門戶網站、新聞媒體、監督電話等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嚴禁補貼資金“體外循環”,嚴禁集體或個人代領轉付補貼資金,嚴禁用補貼資金抵扣其他費用。補貼資金兌付后,各鄉鎮政府要對補貼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并及時糾正發現的問題。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政策解讀:關于《2022年尚志市擴種大豆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